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定于2010年5月7日开始对市区部分路口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电子视频抓拍。具体路口如下:
江南:
松原大路与乌兰大街交汇路口(审计局路口)
松原大路与松江大街交汇路口(昊原路口)
郭尔罗斯大路与乌兰大街交汇路口(巴特尔路口)
郭尔罗斯大路与康宁街交汇路口(飞宇超市路口)
江北:
工农路与长宁南街交汇路口(四百货路口)
和平路与长宁南街交汇路口(物资局路口)
新城西路与建设街交汇路口(人民商场路口)
文化路与建设街交汇路口(老电影院路口)
新城东路与长宁北街交汇路口(三百货路口)
距离上述路口50米内(划有停车泊位除外)不允许停车,否则按违法停车进行拍摄,信息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,进行非现场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