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同市交警支队首次向社会公布5处固定测速仪安装位置 2009年4月
根据公安部令第105号 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2009年4月1日起施行)第16条:“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”的规定,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5处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分布,具体位置是:交警五大队辖区石料厂岗、平旺岗、平泉岗、115队丁字岗,以及阳高县交警支队辖区109国道神泉堡路段。
大同县交警大队根据程序规定,首次向外界公布了新启动的13处交通“电子眼”位置。2010-12-1
此次公布的13处交通“电子眼”具体位置是,大同县城北环十字路口、中心十字路口、东环十字路口和县城南街十字路口4处红绿灯的监控设备;301线(78公里100米处、80公里50米处、89公里50米处、92公里500米处)设置的4处雷达测速点;302线(40公里700米处)设置的1处雷达测速点;339线(12公里450米处、18公里400米处、25公里800米处、39公里40米处)设置的4处雷达测速点。